徐地税发[2009]134号
各县(市、区)地方税务局、市地税局各分局、稽查局,市局机关各单位: 因我局原印章使用年限已久,现已磨损。经有关部门批准,从即日起更换“徐州市地方税务局”印章,原印章从2009年9月3日起停止使用。
二○○九年九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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